更新时间:2022.06.20
第一,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第二,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第四,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第五,复议机关制作复议
当事人若对征地相关事由不服,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后六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决定,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处理方式是: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
行政复议中的“一事一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一次行政复议申请,不可多次申请。如果对多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不可合并申请。
行政复议中的申请人不包括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行政机关作为相对人是不能成为申请人的。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复核规定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内容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的认定复核流程是: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
事故认定书复议30日出结果。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复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