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2、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如下: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
一、警察抓人的程序如下: (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二、立案 1、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
诈骗案检察院一般会用电话通知受害者,征求受害人的意见,看受害人是否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院问话办案的程序:在检察院办案过程中,对于一些不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嫌疑人,检察院可以请相关的机构出具传唤证,将嫌疑人传唤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
法院按照以下程序对被监护人进行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监护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凭逮捕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受理抗诉案条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人民检察院管电信诈骗。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人民法院办案程序:主要分为立案、受理、开庭、宣判。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可以再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