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拘役属于刑事犯罪中一种比较轻的处罚,一般来说,拘役的刑期都比较短,而且通常不会送往监狱,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采取就近原则,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灵活性是比较大的,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和关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申请监外执行需要先由监区的人民警察进行集体研究,然后报监区办公室会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然后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申请人的病情诊断的鉴定进行审查。 对材料齐全,条件符合的申请人,则把申请提交到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
吸收合并的形式有: 1、通过现金购买资产的形式,通常吸收公司可以通过现金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被吸收公司从而获得吸收公司支付的现金,被吸收公司解散; 2、通过股权购买资产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吸收公司用自己的股权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被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三点,分别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程序有五点,分别是: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集体研
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至户口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公证遗嘱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是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全文、亲笔签名,并明确注明自书遗嘱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
监外执行通常是为一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孕期的妇女所制定的一项特殊的刑罚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
外地拘役一般不能转回老家。这要针对各地的政策及监狱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能不能回来原籍服刑,在判决后分监狱时才能确定。一般情况下,罪犯的执行一般采取的是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无论户籍地是哪里,只要在判决地被判决后,就依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
企业合并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将一个或者多个企业合并到一个现存的企业中去。如a企业将b企业吸收,成立a企业。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如a企业和b企业合并为c企业。企业合并,由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监外执行想出去打工,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经考察机关批准后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打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监外执行的程序为: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 1、监外执行,一般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的犯罪分子,而缓刑的适用范围要小于监外执行的范围。 2、监外执行,是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例如犯罪分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治疗的,或者正处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而缓刑则
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者,是可以实行监外执行的,但是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身患严重的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情况,执行机关根据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及开具的证明,属实的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罪犯身患的疾病已经危害到自身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