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8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是受害人近亲属死亡造成的生活资源减少,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补偿,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补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偿亡赔偿金之前,应扣除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考虑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案件中死亡赔偿金一般是根据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唯一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
贵州交通事故赔偿金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等。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具体项目有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残疾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造成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不再发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