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持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符合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一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民间俗称欠条或者借条)内约定了还款日期的,那么自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2年内为诉讼时效,过了3年,将会很大可能失去胜诉权。二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简单的说就是借款合同自打借条之日起20年为诉讼时效,因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
债务人找不到。失踪两年后,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会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
一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民间俗称欠条或者借条)内约定了还款日期的,那么自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2年内为诉讼时效,过了3年,将会很大可能失去胜诉权。 二是: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简单的说就是借
债务人找不到的处理方法:在法院执行中,如果仍找不到的,则可以由依法处理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并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如果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仍无法完
如果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债务人应当积极应诉,若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应当积极还款,争取调解成功。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应当争取让法院判决分期还款或减免还款。在债权人的角度,如果其不同意分期、延期还款或者减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已生效的
债务起诉被告不到场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债务纠纷中被告不是必须到场的,被告不到场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及作出判决。被告不到场并不意味着被告必然败诉,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告也有可能败诉。需要注意的是,如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债权人懈怠起诉,债务人可以主动去起诉。只要符合立案要求的,法院都会受理。通常出现这两种情况:1、对债务的数额有分歧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的数额;2、对债务的利息有分歧,债权人没有起诉,但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