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等资料。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 (一)提出仲裁申请; (二)案件受理; (三)成立仲裁庭; (四)调查取证; (五)进行调解; (六)作出仲裁裁决。
1年以后过仲裁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条件: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计算;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
劳动争议满足以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计算;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有下列仲裁管辖地: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1、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争议范围; 2、有确定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冲裁的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确定的被申请人; 4、属于提出申请的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担任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且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曾任审判员的;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1.主要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主要适用有:因确认劳动关系,或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或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 一、逾期改变仲裁请求。 二、超过仲裁时效。 三、权不明。 四、提供原始证据。 五、授权不明。 六、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