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民法典》中规定的典型合同分别有买卖合同,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电合同,即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合同。
《民法典》规定合同保全有: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即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以下几种: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
民法典合同编法定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示或者默示不履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合同保全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
典型合同有以下这些: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
合同订立方式除了要约、承诺方式外增加了其它方式这种兜底性的规定。这一规定为以后的发展预留了空间,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线上交易的形式越来越普遍,而由于线上交易的实时性,对于适用于传统方式的合同订立规定有很大的挑战,而由于法律更新的滞后性,有必
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有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和撤销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当债务人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撤销权。
保全合同债权的方式为: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和撤销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当债务人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其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