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不一定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非适用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竞业限制协议补充协议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
企业方如果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企业方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依法与其解除该协议;或者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后,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保密协议不等同于竞业限制。保密义务是法定的,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者也应当遵守。 竞业限制则是约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并不当然负有竞业限制的义务,除非双方有协议约定。
竞业限制协议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
竞业限制协议是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条款。
竞业禁止协议在劳动雇佣、技术转让和股权转让合同中最为常见,其作用在于禁止一方当事人与对方进行竞争。按照领域不同大致可以分为: 1、劳动关系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 2、商业合同领域的竞业禁止协议。相对来说,后者可约定的内容更为自由和灵活。劳动合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保密协议
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后劳动者遵守协议的约定是规避违约风险的唯一方式。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办法: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