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职工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如果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去上班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未上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相应的残待遇。
遭受工伤的员工依法享有下列待遇: 1、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 2、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存在伤残的,还可以依据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看伤残等级,这里以五级为例。五级伤残的待遇如下: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工伤待遇也就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 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
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具体有这些: 1、依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但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2、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若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是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的,如果已按项目参保方式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可享受工
退休后办理的退休手续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如果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
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
办理工伤后有以下待遇: 1、单位缴纳社保的,大部分补偿由社保基金支付,否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2、根据残疾等级的不同,补偿是不同的,主要补偿为:医疗费用、一次性残疾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