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1、财产保全担保金额不是固定的,担保数额一般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但可能造成损失的,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追回相应担保。 2、在一定的条件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裁定保全后,一般要求申
1、财产保全担保金额不是固定的,担保数额一般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但可能造成损失的,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追回相应担保。 2、在一定的条件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裁定保全后,一般要求申
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范围的确定: 1、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 3、财产保全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的,所保全的财产价值不
财产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
《国家赔偿法》规定,财产保全错误而产生的赔偿,由人民法院负担。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当事人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的抵押。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现金和相应的实物,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的规定是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
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法律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法院只能对当事人申请的财产进行保全,并且该财产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同时保全的财产价值数额只能达到足以赔偿保全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程度。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
1、财产保全担保金额不是等额担保,担保数额一般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但可能造成损失的,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追回相应担保。 2、在一定的条件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裁定保全后,一般要求
1、财产保全担保金额不是等额担保,担保数额一般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但可能造成损失的,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追回相应担保。 2、在一定的条件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裁定保全后,一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