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合同期满; 3、劳动者退休;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采购合同的终止方法分别有债务相互抵销;债务已经履行;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有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一、解除合同原因:协议解除,出现以下情形时法定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二、终止合同原因:合同解除、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等。
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形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六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
合同终止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诉讼案件的中止具体情形有: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等等。
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改建; 3、房屋损坏;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未同住的,合同一方不存在,房屋租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法定情形。
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如下: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委托事务完成; 3、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
房屋出租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1、该出租房屋毁损; 2、租赁合同到期; 3、承租人死亡; 4、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5、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