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妥善保管委托物、和承担因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的义务。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是向行纪人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义务。
行纪合同委托人有以下权利: 1、要求行纪人妥善保管委托物的权利; 2、接受委托物的权利; 3、向行纪人发出指示的权利,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有下列权利: 1.索取报酬利。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2.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 3.处分权。因委托行纪物的原因可能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行纪物。 4.提
行纪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
行纪人有以下主要权利: 1、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权利; 2、提存权,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3、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党的纪律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其中警告是最轻的一种党的纪律处分,开除党籍是最严重的一种党的纪律处分。如果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行纪合同的特征: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包括: 1、标的特定; 2、主体特定,行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3、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4、行纪合同是一种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5、行纪合同的其他特点。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五、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订立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合同的主体是行纪人和委托人;该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行纪合同的基本特征有: 1、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3、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合同直接约束行纪人与第三人。
行纪合同的法律定义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的法律活动是为委托人办理事务,争取利益,因此,行纪人在充分考虑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其发生的货物风险应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的法律活动范围仅限于购销、寄
行纪合同的特点主要有: 一、主体特定,例如,行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二、标的特定; 三、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四、行纪合同是一种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五、行纪合同的其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