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又包括公共财产所有权。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是贪污罪的主要客体。贪污罪
贪污罪的主体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5、受国家机关、
贪污罪构成要素具体有: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2、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
贪污罪的特征包含: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具体规定如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贪污罪的客体包括公共财物、国有财物等方面,根据法律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共犯包括: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
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是贪污罪的犯罪对象,贪污的财物包括公共财物、国有财物和非国有单位的财物。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主体包含如下几种: 1、国家工作人员;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
贪污罪的主体有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贪污罪的量刑,具体可细分成下列标准:即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贪污罪的主体有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