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医疗事故鉴定自当事人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出结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直接去司法鉴定部门申请办理提交以下材料: 1、要求伤残鉴定的书面报告(精神病者需监护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两张; 3、病历(包括出院小结),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原件; 4、根据不同疾病,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鉴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应看其是否满足以下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主要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鉴定医疗事故一般需要45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正确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的方法是: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要想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向卫生行政部门发起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以下这些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
1、写明申请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的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2、写明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事故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写明事实与理由; 4、尾部写明,申请书给谁、申请人、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可以这样: 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