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
军人离婚分割财产的方法如下: 1、军人伤亡保险等财产的分配:军人伤亡保险、伤残补助、医疗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所有; 2、以军人名义发放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乘以年平均值,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及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
离婚分割房屋的情形有: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及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
离婚分割财产有: 1、一方购买的房产,结婚8年以上的; 2、一方持有的贵金属,结婚8年以上; 3、一方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收入; 4、双方共同购买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一、约定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处理财产。 二、协议分割。夫妻离婚时可以自行协商财产如何分割。 三、诉讼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财产如何分割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财产不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当事人另
和军人结婚离婚时财产分割也是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公平原则,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军人的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当事人与在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般来说,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