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
公安逮捕期限最长是七个月。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是二个月以内;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能再延长二个月。
最长为8个月零7天。 1、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
公安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最长羁押期是七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逮捕前的最长羁押期是三十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二个月,最长可以延长四个月,所以相加最长为七个月。
传唤和强行传唤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最长拘留期为30天。逮捕后的拘留期限与办案期间相同。调查期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1个半月,一审2个半月。补充侦查退回后,侦查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的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公安局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批捕前最长拘留三十七天,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在前述期限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羁押法律是有
根据案件的性质不同,侦查羁押期限分为5种: 1、一般情况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侦查羁押期限为3个月; 3、对于重大犯罪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为5个月; 4、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为7个月
公安羁押期限届满后,如果案件仍然不能办结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累犯符合取保条件的,对累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