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合同成立的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作为双方甚至是多方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合同当事人的一致合意,才能算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论是双方协议还是多方协议,当事人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合同才算成立。换句话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由于承诺
阴阳合同就是买卖双方签订两个合同,一份合同价格较高,另一份价格较低,而交付国家的合同为价格低的合同,这样可以减少税费的缴纳。但这样的合同有纠纷的风险,买方很可能按照低价格支付价款,卖方拿不到高价合同约定好的价款。此时造成纠纷,被国家认定为阴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可以通过以下这些方式来解决: 1、买现房的,补办丢失材料;买期房的,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2、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能否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将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作废; 3、如果已经
合同专用章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原办理刻制合同章材料核实的公安部门报告,并在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合同章作废。需要重新刻制的,要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补刻。在补刻期间如果要订立合同的,可以由法人签字代替。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有两份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自己保管一份。如果购房合同已经进行预售登记,购房合同丢失后,在报纸上发合同作废声明。满三个月后就可以拿着报纸去预售登记机关注销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后,再做预售登记。当事人采用合同
未签合同发生工伤的处理办法如下: 1、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裁判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2、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供证据
当事人想要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实现合同终止的目的:1、向对方发出书面的通知,依法行使合同的解除权利;2、向对方发出口头的通知,这主要针对的是双方面对面交谈的情况;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按照仲裁条款的约定向仲裁机构
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调解。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员工加班用人单位需要向其支付加班费,一般平时加班,例如晚上需要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1.5倍加班工资,如周末安排员工加班则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例如国庆、五一、劳动节等安排员工加班则需像其支
劳动法扣工资规定,具体如下: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经济赔偿。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2、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相对比较短的,原则上是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的申请,这是一般时效; 2、特殊时效:欠薪加在职,时效不受限。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纠纷又只限于拖欠劳动报酬,就属于欠薪加在职,那么劳动仲裁不受一年
如果已经缴纳相关税费并且进行工商变更手续,股权可以无偿转让。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股权转让的交易中,转让方是纳税人,而扣缴人是接受转让股权的一方,须实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纳税地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以发
大连劳动仲裁在大连市西岗区英华街49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