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可协商减免租金或解约。 受疫情影响,有些房屋承租者,特别是外地务工者无法正常返还务工所在地使用已承租的房屋,则承租人可依据“不可抗力”的有关合同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而对于承租人或出租人认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损失过大,请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
疫情公寓租房不减租。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租。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表现,未影响租赁物的居住功能,亦不可主张减租。
受疫情影响租户可以要求减租。 1、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租户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而造成的损失,从公平原则上讲,不应由租户承担; 2、建议双方协商损失分担和后续租赁合同履行。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在法律上可以构成不可抗力; 3、但具体举证和认定相对复杂,建
疫情下出租房不免房租。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人使用其所承租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带来有所不便,但并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免房租。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是承租人承担法定责任的表
我国目前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发布要求所有的出租人必须为承租人免租的相关政策,有的也仅仅只是建议或者鼓励,如在《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
疫情流行期间,房租不是全国减免,而是根据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的地方政策和租赁人的个人意愿决定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帮助中小企业再生产渡过难关的通知:鼓励国家
疫情期间,商户租金减免政策是:部分省市承租市属及以下国有商品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可减免一个月;租用其他商品房的,鼓励私人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但不要求强制性规定。
租房需要问的问题有:1、家具是否齐全,维修义务由谁承担;2、房租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3、房子的水电煤是否已经结清;4、物业费收费标准以及物业费是否包含在房租里;5、押金付几押几;6、可否转租;7、合同期内是否会涨租金;8、租期内提前收回房
房产转让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个人去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带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夫妻离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还需带上结婚证、离婚证、房屋契证等; 2、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
以租代售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