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犯罪主犯可以取保候审。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保证人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暂时解除拘留。从拘留后到检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审批时间是七天内。
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团伙主犯能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其
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精神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累犯不是一定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需要办案单位结合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综合判断。如果嫌疑人是怀孕的妇女或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或者有严重疾病有生命危险或者有急性传染病等情况,同样有可能取保候审。
原则上,如果对累犯嫌疑人取保候审,很难保证不会危害社会。因此,涉嫌累犯的人通常不适用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累犯很难取保候审,一般不会办理取保候审。其次对于一些严重危害到社会治安的嫌疑人,以及犯罪性质比较恶劣的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累犯一般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因其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不适用于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累犯由于人身危险性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对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3、患有重病、生活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