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要具体分析: 1、相对人为善意的合同是有效的。相对人是善意的,即合同相对人主观上不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行为超出权限,合同有效。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有必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2、相对人为恶意的,
法定代表人越权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其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但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需要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
越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最终走向为: 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 2.行为人虽然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但是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合同有效。 3.被
不是法人签订合同如果取得了法人的授权,是有效的。根据所述加盖了该单位的公章,即说明是该单位同意此项合同的,即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论是否签章,都是无效的。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既然法定代表人被法律设计成公司行为的实施者,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为民事行为时,对外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就是公司越权,公司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的行为一般也有效,可以有效地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也符合交易的规则。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是超越了权限,而仍与之订立合同,则具有恶意,那么
法人代表超越其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若构成表见代理,则是应当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在对方明知其超越了代理权限仍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代理人越权签订的合同不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
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擅自订立合同对公司有效,但是如果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则该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因为法律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