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者免费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况; 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4、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5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等。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限制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向法院申请,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获得利益的第三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财产的原状。撤销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其功能在于保全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实现自身的债权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
(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否则过了一年后,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一般的债权人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 (2)如果债权人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下列限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以及债权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债权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 1、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限制: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以及债权人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债权人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为,债务人的行为无效,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利益等,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1)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可撤销行为对债权人没有法律拘束力,而不是在主债务人和撤销相对人之间无法律拘束力。 (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