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必须在30日内起诉。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
诉前财产保全法律规定如下:1、适用的前提是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启动方式,只能依当事人申请启动;3、担保,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4、管辖,由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诉前财产保全最长期限是30天。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时间为48小时。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如下: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