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签合同之后不按时给钱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赔偿当事人相应损失的责任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另外需要注意,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有违约条款的,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违约条款的规
在租赁期限内的房屋要拆迁的,可以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拆迁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而解除合同后的租金是可以退还的; 2、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 3、被
有很多合同在一定的时限内是可以撤销的,需要当事人去法院提出申请或者请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但是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撤销权消灭:1.自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知道或已经知道撤销事由的当天起一年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2.具有撤销
商品房买卖不公平的,合同双方均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显失公平属于合同可撤销中的一种情形,因此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不公平时轻微的,不足以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造成严重
合同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话,并不意味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以及第6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一定的补救措施,补充合同的具体履行方式。首先,如果当事人能够就履行方式达成一致合意的话,就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来确定新的
合同满三年后不给续签,职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应该赔偿三个月工资。如果单位不给补偿金,职工应该到劳动局投诉。合同到期单位续签而职工不同意的,这样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拿不到任何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分别成立独立的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范围要限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要扩大到合同主体之外。二是合同权利义务合法性原则。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是合法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商户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这时候商场可以要求商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约定,来确定商户的具体违约责任以及承担的方式。 首先,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事先有约定违约金的话,在商户违约的时候,商场就可以要求商户按照约定支
假公章盖的合同生效吗 假公章盖的合同有没有生效,可以分成两种情况进行判断:是否明知对方使用公章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行为。 明明已经知道对方用假公章来签订合同的,这种行为属于诈骗行为,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话,合
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典并没有规定,违约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能够解除合同的,应当是因为对方出现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而想要解除合同的守约方。因此,在法律上,违约方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
租赁合同备案之后能够注销。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的一个月内,房屋租赁当事人要到租赁房屋当地的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同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产生变化、继续出租或者不想租赁的,那么当事人
买车合同签了是否可以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退换的,则可以退; 2、若卖方不存在违约情形,也不同意买方退的,不可以退; 3、若买方同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可以退。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1、 继续履行。指合
借款未到账合同不生效。贷款合同签了,但是没有放款的。那么借款合同一般还没有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从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但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过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当事人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