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的补偿是要给到房屋的所有权人的,也就是房主。而且协议也要跟被拆迁人(即房主)签,其他人无权处分这个拆迁利益。如果是户主的子女想签这个协议,也需要有被拆迁人的授权,而且授权的范围也只是在被拆迁
征地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
征地拆迁协议要注意的事项有:注意征地拆迁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属于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注意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注意是否约定违约责任;注意履行程序是否合法等。
实施征地拆迁房屋补偿以房地产权证登记为标准计户,没有房地产权证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计户或者以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具体的标准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来制订,还应当结合土地的地段及原用途来进行确定。
拆迁部门强制征地打官司应注意是否有批准征地的文件以及补偿标准、补偿时间是否合理,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征地拆迁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的,但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受到欺诈、被胁迫而订立的,或者合同成立时对一方当事人显示公平的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由于拆迁补偿协议为行政协议,不属于仲裁机构的受理范围,因此,在符合撤销条件的情况下,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
拆迁补偿款拿不到进项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即使是土地款也是有条件的,可以从销售中扣除,而不是抵扣。如果将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地价作为房地产销售的扣除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拆迁补偿费如果支付给政府,就是地价的一部分,可以直接冲抵收入。直接支付给被
一般情况下,政府征地获得的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政府征收完集体土地后,公司也取得了补偿的,那么不会被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如果没有重置、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者立项报告。那么企业的搬迁补偿收入就要被征收所得税
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可以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