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房产抵押登记备案需下列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的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书面的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以及其他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准备的材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的证件是: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等。双方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对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具体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设立之效力。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房产抵押需要的资料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所有共有财产权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等。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为预告登记的预购人。
房产证抵押需要签订抵押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房屋抵押登记不能办理的房产有: 1、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财产; 3、用于文物保护的财产,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财产;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财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
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
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可能会面临房产被没收的风险。我国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结婚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房屋抵押手续要的材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