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3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行为人在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处罚的对象是直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为: 1、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刑规定为,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四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对教育教学设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或者是出现了造成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应当立案追诉。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相关标准包括: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以及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刑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后果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
犯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上
中国刑法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有以下情形的: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 1、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为人明知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从而发生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后果特别严重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