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孩子姓氏的更改一般是由孩子本人与父母的意愿来决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对孩子改姓的行为作出判决。孩子改名依法需要具有父母双方同意以及孩子本人同意,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婚外情离婚孩子的判法:一般情况下,婚外情不影响子女抚养权判决,按照一般规定予以确认。即子女未满两周岁的,一般判给女方,若已满两周岁的,由人民法院判给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直接抚养,但是女方不愿抚养或者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的除外;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按下列标准判决: 一、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但母亲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抚养权可判给父亲: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
离婚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判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主要考虑:经济状况、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 (三)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孩子的判决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被判给妇女,两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为了保证婴儿的发育和成长,通常应该和母亲住在一起; 2、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 3、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自己的意
1、探视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 2、探视权是法定权。
法院一般会做出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抚养权的判决。会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决给女方。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愿。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探视权的具体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应当给予协助。而具体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协定。协定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同时行使探视权不得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