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首先,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如果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可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但若原始股东(发起股东)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形下,继受股东并不具有继续缴纳出资义务,则不应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股东出资若是未到期的一般情形下不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可以追加的情形有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以下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
担保人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
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原则上应当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被执行人的追加,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
执行和解的担保人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是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
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形有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原则上应当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被执行人的追加,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
一、以下情况下可以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1、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 2、股东抽逃出资的; 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 4、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