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二百七十八条看似提高了特殊表决事项的表决要求,实则不然。根据其内容规定,一般表决事项的参会票权与人数比例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且人数占比2/3以上,表决票权与人数要件为参与表决的过半数,即通过一般表决事项,至少需要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及人数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违反国家规定,有法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是非法经营罪,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内容:行为人如果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一般处5-10年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的是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只要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会被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