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刑事自诉案的立案条件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的时候,可以选择申诉。刑事案件申诉的时候,当事人首先提交申诉书,法院接到申请书之后,首先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审查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六个月。审查结束之后,会决定是否再审,如果法院决定再审就会立案;如
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自诉案件,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应当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案件已经受理的,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一、如何提起刑事自诉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
《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以下情形:(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公诉转自诉案件法院直接受理此类刑事案件。
1、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
刑事起诉分为两种,即自诉和公诉。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只有部分刑事案件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由法院直接受理。 1、提起公诉是侦查终结或
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分为几种立案情况,第一种是由当事人自行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第二种是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第三种是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第四种是人民检察院进行
刑事案件投案自首的量刑规定如下: 1、犯罪以后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犯罪以后自首的,无论罪行轻重都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也可以不从轻处罚; 2、犯罪较轻的,不仅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