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鉴定结论,而是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具有证据的性质,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具有鉴定结论的性质,也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
二者区别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者是公安交警部门,它是由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承办人仅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承办人而已。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通过现场勘察、调查情况并
二者区别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者是公安交警部门,它是由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承办人仅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承办人而已。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通过现场勘察、调查情况并根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鉴定结论,是不相同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情况或者结合有关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而鉴定结论,是对专门性问题由法定鉴定部门或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的,通过
(一)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概念甄别存在差异: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或者结合有关的检验、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所谓鉴定结论,是对专门性问题由法定鉴
事故认定书是属于鉴定结果的。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的重要的证据之一,若是当事人中一方或是双方没有不同的证据,或是足够推翻其结论的原因,则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该成为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的事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或者结合有关的检验、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所谓鉴定结论,是对专门性问题由法定鉴定部门或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的,通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
区分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办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者是公安交警部门,它是由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而鉴定结论是办案人员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或者结合有关的检验、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二者存在着区别: (一)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概念甄别存在差异。 (二)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主体不同。 (三)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程序不同。 (四)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或者结合有关的检验、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区别: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者是公安交警部门,而鉴定结论是相关的专业人士;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认为是机关文件,而鉴定结论则属于普通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