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首先应该是按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会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实际中,一般会合理地进行
工伤职工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工作地以及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又或者是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上往返,工伤职工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工作地跟其配偶、父母又或者是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往返。除此之外,工伤职工由于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上下班途中被车撞能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
上班途中被车撞上不一定算工伤,必须是满足下列条件才算工伤: 一、是上班的合理路线。 二、事故发生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造成的。 三、是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上班途中被撞上不算工伤。 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的工伤不仅可以享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的时间、路线、目的等因素,来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上下班途中”。 一、时间因素。“上下班途中”应该是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根据职工上下班路程的远近,使用交通工具的不同,综合考虑交通状况、天气情况、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当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
判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工伤职工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工作地以及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又或者是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上往返; 2、工伤职工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工作地跟其配偶、父母又或者是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上往返。
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工伤需满足下列条件:劳动者的受伤时间是在合理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具备下列条件的,能认定为工伤: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单位宿舍;应当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以下要素: 1、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 2、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有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