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国有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土地的管理有很重要的作用,凭借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永久的,用使用年限限制,我国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具体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的,可以申请续期,但需要重新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永久的,我国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非法出售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条件有: 1、非法出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 3、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4、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情节犯; 5、非法出售土地使用权罪
土地使用权益人指的是依法对土地享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其他排他性权利,同时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主体。 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国有土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的情形是: 1、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的; 2、土地依法被收回的;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 4、国家组织移民的不再使用土地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 6、土地使用权届满后未成功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具体如下: 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对用地文件进行修改,拟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居民或企业的搬迁申请或制作本国土部门决定收回国有土地的处理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并且将拟定收
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
划拨土地使用的最长年限法律未作规定,目前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