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继承人不一定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代位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等。
代位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的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给遗产。因此,只有在代位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原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代位继承中能继承拆迁补偿款,能继承的遗产还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的有: 1、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2、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
不可以。 因为代位继承要求被代位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之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 代位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一种特殊继承方式,当去世者没有签署遗嘱,也无子女时,则可以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进行代位继承。
孙女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
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如果代位继承人也处于第一顺序,就按顺位关系来。如果代位继承人处于第二或第三顺序,那么肯定是排在第一顺序之后。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
代位继承兄弟姐妹不可以继承。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其兄弟姐妹因为不是法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所以没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