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欠钱不还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是民事诉讼的范围。 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欠条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 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
解决行政合同纠纷的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行政复议是向其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诉讼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所请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此外,行政合同纠纷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行政裁决有以下类型:对侵权纠纷的裁决;对补偿纠纷的裁决; 对损坏赔偿纠纷的裁决;对权属纠纷的裁决;对国有资产产权的裁决;专利强制许可;对经济补偿的裁决;对民间纠纷的裁决。
行政裁决一般指行政机关对于双方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所进行的裁决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行政裁决的主体主要是指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能进行行政裁决的主体。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
行政复议不是行政仲裁。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
主要包括土地权属争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专利侵权纠纷、企业名称争议,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争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争议,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水纠纷、移民安置纠纷调处、地区之间防汛抗洪水事纠纷等。
行政裁决解决民事纠纷的范围应该由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行政裁决权来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所以如果非经法律明确授权,那么任何的行政机关不享有行政裁决权。
拆迁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非拆迁属于行政纠纷。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或者是和拆迁的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的人员及组织,被告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的拆迁管理部门,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行政诉讼的主体特定性。拆迁行政诉讼的客体指的是拆迁的管理机关针对拆迁而做
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有:没有说明理由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对于借款纠纷,一般是由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