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涉外仲裁裁决效力,是指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生效问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和海事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裁决,不须经其他机关的批准或认可就发生法律效力。
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我国并没有法院仲裁委员会这个机构。法院和仲裁委员会是两个不同的机构,仲裁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裁决仲裁案件并管理仲裁程序的机构,我国现行商事仲裁机构被称为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而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
涉外仲裁,也称国际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即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裁决是终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仲裁就是其中之一。仲裁是指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给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方,第三方判断争议是非曲直并作出裁决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不同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婚姻和离婚。涉外婚姻也是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
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区别对待,所以区分涉外与国内则是非常重要的事项。众所周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员会如北京、上海等属于地方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涉外仲裁原则是什么 涉外仲裁原则,指的是涉外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时所遵循的以下原则: 1、协议原则,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必须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的基础上。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需要建立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
涉外仲裁申请书是一种书面申请,即发生争议的一方向涉外仲裁机构提交的请求仲裁。 我国法律规定涉外仲裁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 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基本信息; 申诉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诉人的要求和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要由申诉人或申诉人授权的代理人签
行政裁定书一般是指,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而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或者是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通常会通过书面形式作出,会让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永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