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最高检工程安全事故罪解释如何解释?

更新时间:2023.01.05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 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七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二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 (三)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 (四)一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 (六)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 (七)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 实施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犯罪行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律师普法
  • 最高院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解释
    最高院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解释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要承担国家规定的刑事处罚责任。

    2020.09.23 461
  • 如何解释寻衅滋事罪
    如何解释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人在公共场所,行为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并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所闹事,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恶劣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

    2022.04.16 390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司法解释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司法解释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由于犯罪行为导致出现特别

    2022.04.13 814
专业问答
  • 最高法关于施工中程安全事故的司法解释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

    2022-08-06 15,340
  • 最高检军事秘密犯罪解释再加解释是什么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6年5月13日公布,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

    2022-08-19 15,340
  • 如何解释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对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第139条之一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的规定,犯不报、谎报安

    2022-09-16 15,340
  • 最高检关于渎职罪的解释

    渎职的主要方式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通常情况下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渎职通常会导致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遭到重大损失,所以渎职犯罪对国家最大的影响则是损

    2022-06-14 15,340
法律短视频
  • 假释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01:23
    假释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性,且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

    1,174 2022.04.17
  • 租售同权如何解释 01:47
    租售同权如何解释

    租售同权,也叫租购同权,就是租房和买房的居民均享有同等待遇,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与购买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尤其在受教育权利上享有同等待遇。2017年,广州市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政策落实租售同权,规定符合条件的房屋承租人子女也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

    904 2022.04.15
  • 担保物权如何解释 01:30
    担保物权如何解释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即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担保合同所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最常见的担保物权就是抵押权。

    1,903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最高检工程安全事故罪解释如何解释?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