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处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处理侵权物品,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
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案标准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追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属复杂客体。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 1、间接侵权。即教唆、引诱、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2、直接侵权。即行为人实施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其他表现形式。
有下列行为要点:1.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2.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实施的方式有盗窃、利诱、胁迫或不当披露、使用。3.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做法有: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违反权利人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对他人的上述行为,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但是仍然接受他人的侵权行为结果,获取、披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下: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
1、审查权利人所诉受到侵害的技术、经营信息是否为一项有效的商业秘密。 2、查明被诉侵权人所使用的技术、经营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 3、审查被诉侵权人对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有合法的使用权,即合理使用抗辩。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或者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则违反商业秘密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但如果没有约定,则一般属于民事争议。
商业秘密的立法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需要同时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保密性的。
商业秘密要有秘密性、价值性和防护性等条件。 1、秘密性,只有尚未公开的信息才可称为商业秘密; 2、价值性,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实用性等特征; 3、防护性,商业秘密应当是已经被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商业信息; 4、商业秘密要有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