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时候,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民法典规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所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来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在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是可以同时主张的。《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可以并用。损害赔偿与支付违约金都是合同责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后者则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
一般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以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违约损失为依据进行约定,如果受损方能够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会导致违约方对于一种违约行为,承担过重的责任。
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主张。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同一违约事实,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适用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弥补遭到损失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用。违约金应该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金是不可并存的。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相关法律明确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合同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所造成损失的,可以增加违约金赔偿损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主张。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为只有一个侵权行为,也只存在一个侵害事实,所有主张违约责任的就不能主张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