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情况。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缓刑的规定,缓刑是指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延缓执行刑罚。针对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被判了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轻罪的犯罪分子,可以给予一定期限的
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是指判决有期徒刑的,可以暂不执行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法定缓刑撤销情形的,考验期满后就不再执行刑罚。缓刑只适用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缓期徒刑是缓期执行法院判决的意思。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就是暂缓执行。对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受刑罚的犯罪分子,因符合法定条件,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
按法律规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宣告制度。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才可以宣告。缓刑
判5年缓刑3年的意思是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暂不执行有期徒刑,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三年。在这三年的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判缓刑可以回家,但需要接受所在社区矫正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
意思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2年,缓刑考验期是3年。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期间犯新罪的则予以收监。
判3年缓刑3年是指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3年。如果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