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芜湖市四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计算: 1、伤残补助金:二十一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 3、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
一、严格按标准调整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016年芜湖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15元月,2017年芜湖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600元月。具体待遇项目及调整标准见附件2。 二、此次调整从2018年1月起执行。各级要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要求,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
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的资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
在工伤休息期间,是属于停工留薪期,员工的工资应该按照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支付给员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有效性。在法律上所理解的保险合同“效力”,是指保险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无效有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两种。约定无效由合同的当事人任意约定。只要约定的理由出现,则合同无效。
工伤社保局的赔偿项目,具体如下: 1、医疗费;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3、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 5、去统筹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的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治疗所需要的交通费,及食宿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工伤保险与意外险在性质、目的、法律关系、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工伤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险的一种,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保,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方与被保险方之间是完全自愿的契约关系。具体来说,目的方面,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