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公诉案件一审审理的期限是二个月,最长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
劳动监察会罚款,依据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而罚款是行政处罚的措施之一。若是应当改正未改正的,则会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进行决定。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一般程序: 1、案件来源: (1)主动监察: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在主动监察中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简易程序”规定的案件,可以实施当场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罚款。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相比劳动监察快。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机关,比较快。 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先去监察部门投诉,然后去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限于一些相对案情简单或是数额较小的案件,也不需要交纳费用。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交纳
劳动监查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劳动仲裁是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 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劳动监察是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 3、劳动行政部门同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是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监察大队是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的行政单位,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是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之一。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劳动监察大队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是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的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