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一般为两年。《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公安机关不再给予其行政处罚。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年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两年。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
目前《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
行政处罚原则上二年后不予追究,但是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的规定:对于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如果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予以追究;如果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内未发现的,不再予以追究。
行政处罚追究期限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法行为人应当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发现的,就不追究;如果该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究期限延长至五年,在五年内没有被发现的,才不予追责。
行政处罚超过二年,仍未被发现的,就不追究;但是对于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要超过五年未被发现的,才能不再予以追究。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一般是两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五年。具体而言: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