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劳动者主动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具有依法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法定的情形,则有经济补偿金,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就可获得一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仲裁收费标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收费标准为300元。对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如需要异地调查、作各类鉴定等的案件,按实际开支收费。 二、仲裁费承担仲裁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后,在指定的时间
1、员工主动辞职,则无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主动与员工协商解约,或者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离职得到的经济补偿金要扣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经济补偿金不扣除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济补偿金不属于上述个人所得税征税范
劳动仲裁不支持误工费,误工费属于人身损害侵权赔偿,适用《仲裁法》而不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
劳务合同的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按以下方法解除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如果员工离职时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则要《个人所得税法》来纳税。(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