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由各县级
非法集资案件可以去公安机关部门告诉,也可以向当地银监会与工商局举报。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联席会议由银监会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新闻办、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邀请中央宣传部、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相关部门参加。
非法集资去公安部门告理即可,同时可以向当地银监会与工商局举报。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是指单位或个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就采取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用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归还本金支付息或给予回
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以拨打 110,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可以向银监会、工商局(电话12315)举报投诉,由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介入查处。
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责令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集资款的清理和清退。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