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仲裁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与案件的当事人或近亲属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等。
劳动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 1、与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是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有可能会影响公证的其他关系; 4、私下会见了或者收了当事人的好处。
劳动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 1、与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是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有可能会影响公证的其他关系; 4、私下会见了或者收了当事人的好处。
《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
仲裁员能够在仲裁过程中提出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员应当回避: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可以提出回避,我国法律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可以提出回避。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方人员回避,仲裁员又可以自行回避。仲裁员的回避是指仲裁员具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决的情形后,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申请退出仲裁庭,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退出仲裁庭。回避制度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制度之一,仲裁机构实行回避制度,是保障当事
以下这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
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可以就下列争议提出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辞职引起的争议; 2、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规定的争议; 3、劳动合同履行纠纷,包括因执行、变更、终止、终止劳动合同纠纷;
如果仲裁员有以下情形的,必须回避: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其请客送礼的。
仲裁员回避情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