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离婚时陪嫁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陪嫁的钱一般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自己所有,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家是在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才将陪嫁的钱赠与女方的,则只要赠与
嫁妆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能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父母赠与女方的嫁妆,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后,父母赠与的嫁妆,又没有特殊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陪嫁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给的并且双方没有对陪嫁金的归属作出约定的,那么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即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陪嫁金在此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
未登记在夫妻名下陪嫁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车辆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而非登记生效主义,该类动产完成交付时,物权转让即发生效力。因此即使未登记夫妻名字的车子,只要物权转让就可以取得车子。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
离婚时陪嫁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陪嫁的钱一般是婚前女方家就赠与女方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归女方自己所有,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女方家是在双方办理了结婚
要判断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要根据父母赠与女方财产的行为是否是在男女方结婚登记之前完成。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的,而且女方父母并
首先,陪嫁,即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增补部分归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