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具体保密期限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确定;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规定外秘密级不超过二十年。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规定外秘密级不超过二十年。
国家保密期限为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不超过十年,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还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
原始国家秘密和派生国家秘密的区别如下:原始秘密强调的是对机关单位来说,某一具体的国家秘密事项是初次产生,在此之前该机关单位或者其他机关单位没有确定该事项属于国家秘密。而派生秘密则是针对的已定密事项,是对已定密事项进行使用,处理,加工后形成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把自己掌管的或者知道的国家秘密泄露给不应当知道的人,侵害国家保密制度,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对于公司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目前在我国普遍存在以下几种保护措施: 1、公司企业与本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能够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关键员工,签订违约金较为高额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或者通过与本公司能够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