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公司转让后,前公司的债务应当继续由公司承担。因为公司的主体资格并没有改变。不会因为转让而使债务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公司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子公司债务母公司不承担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都需要领取营业执照,都可以独立进行诉讼,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务的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是因为公司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各方的财产关系、股东关系都已移转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
根据《公司法》规定得知,子公司虽然是由母公司设立的,但他们之间都是相互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母公司的债务在法律上来说,子公司是没有义务去承担偿还的责任。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隐藏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 3、对于在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处理。股权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企母公司债务子公司不承担,母子公司为相互独立的两个企业法人,各自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
控股公司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的债务。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能
公司原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但可以在收购前与债权人协商减少债务金额;原公司破产的,对双方都有利。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为维护收购公司的最大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收购公司的债务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分公司是有效的。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因此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的,该合同对分公司才会具有法律约束力。
母公司不需要偿还子公司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与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各自的债务承担责任。
需要根据债务发生的时间及转让合同的约定来判断。若转让合同中有约定同时转让债务的,则由接手的新公司承担。若转让合同中未约定转让债务的,一般根据债务发生的时间判断,在转让前发生的,由前公司负责,在转让后发生的,由后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