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职工经鉴定为二级工伤的,能够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
八级工伤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1、伤残补助金,此项费用由社保部门一次性支付,赔付标准为11个月的工资; 2、如果职工主动提出离职请求或者劳动合同期间终止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15个月的工资; 3、医疗补助金,由
工伤没有评残可以得到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治疗工伤所需费
工伤伤残分为十个等级,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赔偿标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
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医疗费则依据医治实际花费进行赔偿;住院伙食费住宿费则参照当地标准进行赔偿。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赔偿基数是2551元乘上6个月为15306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
工伤构成九级伤残,除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停职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还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八级赔偿标准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
未申报伤残鉴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保险赔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